刘孟军位于邛崃市牟礼镇新街社区十组31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151271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9)第57801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刘孟军
2026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