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顺祥位于邛崃市火井镇高场村三组14号1楼《房权证》权1903405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乐顺祥
2026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