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忠华位于邛崃市大同乡永兴社区四组54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172619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9)第第91551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周忠华
2026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