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树彬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滨江路159号2栋2单元1楼1号、-1楼一号《房权证》权0114961号房屋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杨树彬
2026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