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建刚位于邛崃市宝林镇金鸡村十五组4号1栋1楼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第37752号、《房权证》权0135590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蒋建刚
2026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