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从惠位于邛崃市桑园镇太山村10组4号1-2层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4032583F90088号房屋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邓从惠
2026年0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