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邛镇司马大道366号33栋4单元3层6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遗失(不动产登记证明为川(2022)邛崃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05号,业务件号为:2022042183F90017)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(补办或注销),现声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!声明人:邛崃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
2026年03月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