寇明军位于邛崃市前进镇马桥村一组24号1栋1楼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9)47667号、《房权证》权0138067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寇明军
2026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