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玉元位于邛崃市桑园镇大林村六组31号1栋1楼31-1号《房权证》权0144255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彭玉元
2026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