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金全位于邛崃市回龙镇平桥社区五组74号1-2楼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9)第106225号、《房权号》1904084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曹金全
2026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