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萍位将于邛崃市文君街道朱水碾街551号13栋1单元6层601号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,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业务件号:2025050783F90095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萍
2026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