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水全位于邛崃市回龙镇白杨村四组40号1栋1楼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9)68741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夏水全
2026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