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本均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花园巷107号5栋5层146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3042583F90090号房屋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本均
2026年04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