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正良(已故)位于邛崃市高何镇沙坝村5组《林权证》邛林证字(2006)第5104538740号遗失,现权利人之女高邦惠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高邦惠
2026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