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邛镇花园巷107号1栋1单元7层26号(见附件)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遗失(不动产登记证明为川(2022)邛崃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620号,业务件号为:2020110383F90027)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(补办或注销),现声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
2026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