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小均位于邛崃市高埂镇联合村一组58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029393号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何小均
2026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