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光许(已故)位于邛崃市平乐镇新兴街的房产、土地证书遗失,档案号为:平字0390号。现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吴大明
2026年0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