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金建位于邛崃市文南路527号1栋10层1003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3012883F90037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委托代理人高志会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金建(高志会 代)
2026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