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素芬位于邛崃市蜚虹小区1栋2单元2楼9号《房权证》权0007458号证书、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邛国用(2014)第4543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岳素芬
2026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