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顺清位于邛崃市宝林镇广岩中心村17号1栋1-2楼《房权证》权0048991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4807号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陈顺清
2026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