胥本龙位于邛崃市宝林镇金鸡村11组24号1栋1楼24-1号《房权证》权0135550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37873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胥本龙
2026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