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志伟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葫芦村1组的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第36579号、《房产证》权0096353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周志伟
2026年0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