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涛位于邛崃市回龙镇临江村七组95号1栋1楼95-1号《房权证》权0195469号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涛
2026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