庞志良位于宝林镇凤山村十七组3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092081号房屋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庞志良
2026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