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文武位于前进镇骑江村1组《房权证》权0122792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9)第50903号房屋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文武
2026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