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守华邛崃市临邛镇长安大道576号9栋1单元1楼2号的《房产证》权0114328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守华
2026年05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