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海富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金鹅村18组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107069号遗失。现共有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孙启刚 2023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