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培英位于邛崃市火井镇三和村三组42号1层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0112583F90096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培英
2026年5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