邛崃市水电局(第六水利站)位于邛崃市火井镇新纪一村二组《土地证》宗地号:15-3证书遗失。现经办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邛崃市水电局(第六水利站) 伍鑫(代)
2026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