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加华位于邛崃市北街180号附2号1层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6020683F90043号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加华
2026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