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雨莹将临邛镇天庆街113号2栋3单元1楼1号房屋抵押给严川,严川将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遗失。(不动产登记证明为川(2025)邛崃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167号,业务件号为:2025071683F90074)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(补办或注销),现声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严川
2026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