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兴华位于邛崃市棉花街351号2栋1单元13层1304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2023090683F90075遗失。现利害关系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罗兴华
2023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