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权转移继承公示
大同镇钟山社区7组张正兰去世,名下林地邛林证字(2004)第5104756653号,小地名分别为:观音岩(0.07亩、0.1亩),由张喜芬继承。张喜芬于今年7月向我中心提出林权转移继承登记申请。经镇、村、组逐级审核同意后,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其林权转移登记申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林权登记的内容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,即从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(88766867)反映;公示期满无异议,中心将按规定对公示的林权进行转移登记。
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公示日期:2024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