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权转移继承公示
临邛街道葫芦村9组(原临邛镇城郊点元兴村六组、临邛镇元兴村六组)林炳忠去世,名下林地邛林证字(2008)第5107555101号、邛林证字(2003)第5101022213号,小地名分别为:大火地(1亩)、小佛沟(5亩),由林华继承。林华于今年8月向我中心提出林权转移继承登记申请。经镇、村、组逐级审核同意后,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其林权转移登记申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林权登记的内容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,即从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(88766867)反映;公示期满无异议,中心将按规定对公示的林权进行转移登记。
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8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