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权转移继承公示
南宝山镇秋园村四组(原南宝乡秋元村四组)吴锡虎去世,名下林地邛林证字(2010)第5106474201号、邛林证字(2010)第5106474202号、邛林证字第(2003)第5100953217号,小地名分别为:三还地(1亩)、冷浸沟(1.3亩)、茶园地(2亩)、棕树地(2亩)、大地头(1亩)、房屋后(1亩)、刺秋地(0.4亩)、茶地头(0.4亩),由吴加仁继承。吴加仁于今年9月向我中心提出林权转移继承登记申请。经镇、村、组逐级审核同意后,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其林权转移登记申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林权登记的内容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,即从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(88766867)反映;公示期满无异议,中心将按规定对公示的林权进行转移登记。
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