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不动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
经初步审定,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09月1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邛崃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(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567号)
联系方式:88766875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 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 | 用途 |
1 |
邛崃市天台山镇凤乐村6组农民集体
|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| 邛崃市天台山镇凤乐村6组 | 810.38平方米 | 商业用地 |
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08月27日